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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和平條約在台簽字

為奠定中日兩國友好的雙邊和平條約,在經過兩個月又7天的談判,終於在民國41年4月28日下午3點10分,於台北賓館舉行簽署儀式。中日和約的簽署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,它標誌著甲午戰爭迄今57年來,中日兩國間不對等的關係,於此結束。兩國全權代表葉公超、河田烈在罩有綠色桌毯之簽字台前並肩就坐,隨即各執象牙桿的毛筆,分別在中日和平條約正本上執筆簽名。
0001圖為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右2,站立者)在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後,起立唸出條文並致詞。右3坐者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。右1為日代表團譯員山本晃。
0002圖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(左1,站立者)在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後,起立唸出條文並致詞,他重申蔣總統對日寬大政策,並希望中日未來能進一步合作。左2坐者為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,左3為日代表團譯員山本晃,左4為日駐海外事務所長木村四郎七。
0003圖為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左2,站立者)在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後,起立唸出條文並致詞。左1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,左3為日代表團譯員山本晃。
0004圖為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完畢,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(前左)與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前右)雙方相互握手。
0005—0006圖為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完畢,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(左)與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右)雙方舉杯互祝和約簽署完成。
0007圖為中日和平條約簽字儀式結束後,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(左)以簽署和約之象牙骨毛筆一枝贈予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右),河田烈欣然接受此一極富歷史價值之。照片中河田烈將筆放於禮服右胸內層衣袋中。
0008圖為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中)手持酒杯步出會場,準備參加會後舉行的酒會。
0009圖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(右)與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左)於和約簽字後手持酒杯,一起步出會場,參加會後舉行的酒會。
0010圖為行政院長陳誠(左3)身著淺色中山裝在酒會上向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(左1,背對鏡頭者)握手敬賀。左4為總統府資政張群,左5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。
0011中日和平條約在台簽字,中日雙方代表團全體人員於台北賓館門前合影(第1排左1起為我國全權副代表胡慶育、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、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、日駐海外事務所長木村四郎七、河田烈代表的女公子田中元子;第2排左1依序為我國外交部專門委員鈕乃聖、專員凌崇熙、亞東司專門委員孫秉乾,第2排右1為我國外交部禮賓司王森,第2排右3中田豐千代;第3排左2依序為主任秘書王觀道、我國外交部亞東司長汪孝熙、條約司長薛毓騏,第3排右1為我國代表團濮德玠,第3排右3為日本代表團真崎秀樹,第3排右4為我國外交部亞東司科長賴家球;最後1排左1我國代表團胡駿;最後1排右1為日代表團譯員山本晃)等人。
0012圖為和約約本封面為紅錦緞羊皮紙。其正面繪有中華民國青天白日的圓形國徽。
0013圖為我國政府首長觀禮。左起依序為陸軍總司令孫立人、蕭自誠、參謀總長周至柔、胡健中、台灣省主席吳國楨、總統府第一局長黃伯度等人。
0014—0015圖為中日和約簽字的場面。
0016圖為參加中日和約簽字的中日雙方代表團人員,左方為我國代表團,右方為日本代表團。
0017—0019、0022圖為中日雙方全權代表葉公超(左,坐者)與河田烈(右,坐者)在約本上簽字,雙方均用漢文簽名。
0020圖為日本全權代表河田烈在約本上簽字。
0021圖為我國全權代表葉公超在約本上簽字。
中央社記者鄧秀璧攝 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

1952/04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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